暮水街的三月十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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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換個地方

或許很多人好奇我的生活,

同時也好奇我的工作如何進行。

但,不就是這樣嘛?

一部電腦,一顆腦袋,一包菸加上一壺上等的金萱茶;或是一瓶Asahi乾杯罐裝啤酒,我就能在螢幕前一坐好幾個小時。

如果金萱跟啤酒夠多,我還能坐好幾天不出門。

不過,只是坐在螢幕前有東西能寫嗎?

抱歉,答案是沒有的。所以我還得出去到處晃晃。

晃晃的好處是可以多看事情,多聽事情,多懂事情,也就可以多寫事情。

要晃晃的地方不一定要太遠,有時候騎腳踏車五分鐘就能到的地方就能讓你想到一些很棒的題材。

但有時候可能要搭飛機到地球的另一邊去看看那些金法碧眼的白種人到底都在幹些什麼。

總之,車子要加油才能跑,寫書的人要多看才能寫。

而我已經待在同一個地方太久了,所以我想換個地方。

雖然我的書上並沒有擺上我的照片,不過有時候走在路上還是會被認出來,吃飯的時候或是看電影的時候,搭捷運的時候或是逛街的時候。通常把我認出來的人只是想要個簽名,不過也曾經發生想跟我要電話或想跟我一起看電影的。

通常我只能笑笑地回應說:「抱歉喔,我可能沒辦法給你我的電話。」、「抱歉喔,我比較習慣自己一個人看電影。」然後用比平常走路快兩倍的速度離開現場。

坦白說,這樣的事情我甚至還沒有習慣,就算我已經寫小說十年了。

為什麼我會被認出來?因為時常接到一些採訪通告或是節目通告,報章雜誌上偶爾會有我的報導,又因為長得一點都不好看,我的朋友阿忠說我看起來就像是"超級路人六號",我問他為什麼還要加個六號?他說這聽起來有一種很先進的感覺,這是一種誇獎,表示我看起來像一個很先進的路人。

所以,會被認出來的原因就是「有個在網路上寫小說的傢伙長得非常路人。」

嗯,就是這樣。

是的,我是一個寫小說的寫手,發表的媒介是網路,所以我自稱網路寫手。請注意,是寫手,不是作家。作家這個頭銜我根本沒資格被冠上

開始寫小說的第一年,那是一九九九年,我還是個學生。我還記得我最初最初下筆的當時,我並不是想寫小說的,我只是想把我當天機車擺在誠品書店門口卻被拖車大隊吊走的事情寫下來,卻莫名其妙的寫了八萬多字。

當時我的朋友都說我是神經病,機車被吊可以寫八萬多字,那交到女朋友不就可以寫八百萬字?不過後來交到女朋友之後,我並沒有因此寫了八百萬字,因為我在想,如果我真的寫完了八百萬字,那我大概會變成其中一個八百壯士。

既然已經寫了這麼多,那就替這八萬多字取個名字吧。於是我把這篇「看起來像小說」的東西取了個名字,叫作《用被吊的機車換了一個妳》。

那個時候有很多人在網路上貼小說,剛好我就是每天在上面看小說的阿呆,我心想,既然都已經寫了一部小說了,那就貼貼看吧。所以我試著把《用被吊的機車換了一個妳》貼到上面去。

在BBS(一種較原始的網路介面,稱為電子佈告欄)上發表小說必須先註冊並且替自己取個暱稱,為此我傷腦筋了好幾個小時。我想取個有詩意的名字,像是女詩人「席慕蓉」,她的名字就一整個很詩意。但想了一想,太詩意又覺得不夠俐落;所以我想了幾個俐落的名字,例如「瞬」或是「彥」之類的。但這些看起來又覺得不夠帥氣;所以為了帥氣我又掙扎了幾個小時,想了「我很帥」或是「帥到臉歪」.........

最後我放棄了。

我隨便想了一個很普通的名字當做暱稱,因為我突然想到,如果我的小說人氣很差,瀏覽率很低,我也不用擔心暱稱太特別會被別人記得。

我的暱稱取作阿尼,這也成為我後來的筆名。為什麼要取阿尼呢?因為我的英文名字叫"尼爾",但尼爾太拗口,所以我改成阿尼。

發表的結果在預料之中,人氣破到不行,瀏覽率低到像是台股崩盤的指數一樣。當時我還自我安慰地說:「大概是篇名取得不好,用機車換一個女主角,感覺像是在援交。」

於是有一天晚上,我又來到網咖,習慣性地連上BBS,然後很熟練的在每一個討論區來回穿梭並瀏覽著訊息。接著,我深呼吸一口氣,想了一個小故事,想說幾千字就把它寫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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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st updated: Dec 18, 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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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水街的三月十一號Where stories live. Discover now